体育军事部“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为充分调动部门教师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引导教师潜心教书育人,优化教学内容、创新教学方法,提升课程教学质量,根据《中国计量大学关于深化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改革的意见》、《中国计量大学绩效工资和绩效考核奖核拨(分配)办法(试行)》(中量大【2023】31号)文件精神,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结合部门实际情况,制定中国计量大学体育军事部“优课优酬”奖励实施办法。

一、总体原则

1. “优课优酬”奖励面向部门承担本科教学任务、开设体育特色课程、体育选项课程、体育俱乐部课程的一线教师。

2. “优课优酬”遴选过程遵循公平、公开、公正原则。

3. 通过“优课优酬”奖励计划,鼓励教师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课程建设,提升课堂教学质量。

4. “优课优酬”奖励计划班级数不超过部门总开课班级数的10%,每学期评选一次。

5. “优课优酬”年度奖励金额不低于学校核拨教学科研岗位绩效总量的3%。

二、组织机构

部门成立“优课优酬”奖励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由

部门领导、支部书记、教研室主任、督导组成员及教学秘书组成。部门主任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教学工作的副主任、党政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

三、评选类型

1. 课堂教学效果类

通过部门组织督导、专家随堂听课、查阅教学文档并结合生评教分数等评定课堂教学效果突出的优课。

2. 名师金课类

获得省级以上青年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教学创新大赛奖项的主讲教师,其所获奖课程直接认定为优课,认定数量为课程负责人承担的获奖课程1门,认定有效期从其获奖年开始连续2年。

获省级以上课程建设项目的课程,包括国家、省级一流课程、课程思政示范课程等,直接认定为优课,认定数量为课程负责人承担的建设项目课程1门,认定有效期从立项建设年开始连续2年;如中期检查不合格或不能按时完成课程建设项目,自动取消优课。

四、遴选程序

1.教师根据申报课程教学基本情况每学期初填写申报表,提交申报材料与课程基本教学文档,每学期评选一次。

2.申报教师进行课程展示汇报,“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小组对展示汇报材料进行审核评估;按照部门开课班级20%名额进行推荐,如果符合条件的申报名额超过推荐名额,则按照展示汇报成绩进行排序,如有总分相同,则按照上一年度生评教成绩进行排序推荐。

3.课程综合评价分值计算:根据学校相关文件内容,课程综合评价由学生评价(A)、同行评价(B)、教学规范评价(C)、专家评价(含督导评价)(D)四个指标组成,每个评价指标为100分,各部分所占比例如下:

课程综合评价总分=A×20%+B×20%+C×30%+D×30%

综合评价各指标解释:

A学生评价:以“生评教”结果为依据。                    

B同行评价:由申报者彼此之间互相评价。

C教学规范评价:由部门“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小组、督导评价。

D专家评价:由督导组成员及相关专家进行评价。

4.学生评价由教学秘书根据生评教结果进行填写,部门“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小组、督导通过调阅教学文档和随堂听课等方式完成教学规范评价和专家评价,申报者通过调阅教学文档和随堂听课等方式完成同行评价;在学期末部门汇总结果,根据各分值计算课程综合评价分,由高至低进行排序,公示后推荐部门总开课班级的10%上报学校。

5.拟推荐结果公示4天。公示期内教师如有异议,可向部门“优课优酬”奖励工作小组提出复议申请,领导小组应受理教师复议申请,并给出处理意见。

五、申报条件

1.授课教师近三年有下列情况之一,不能申报“优课优酬”奖励

a: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b: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c:发生教学事故,受到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2.授课教师申报年度有以下情况,取消“优课优酬”推荐资格

a:有违反师德师风行为的;

b:违反校纪校规,受到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c:发生教学事故,受到部门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的;

d:在各类检查中,被发现教学中存在问题的;

e:拒不接受教学工作任务的;

f:没有完成同行评价的;

g:评审过程拉票、弄虚作假的;

h:每学期调停课学时数超过所授课程学时数10%者。

i其他与“优课优酬”导向不符的情况;                          

四.其他

本细则由体育军事部负责解释。其他未尽事项按学校相关文件及通知要求执行。

附件1:“优课优酬”申报简表

( ---    学年  学期)

教师姓名


部门


职称


课程名称


学分


课程类别


班级数


学时


教学班号


学生人数


授课

时间


授课地点







教师自评

(教师在本课程建设和课堂教书育人方面的工作)


















本人签名:

 月    日



附件2:“优课优酬”课堂教学奖励综合评价表

申报人姓名


课程名称


所在教研室


课程性质


(A)学生评价

(由教学秘书根据生评教结果填写)


B)同行评价

序号

评价材料

分值(分)

评价得分

1

教学态度

20


2

教学内容

20


3

教学能力

20


4

教学效果

20


5

教学资料规范性

20


得分(100分)


C教学规范评价

评价意见:


    得分(100分)


D)专家评价

序号

评价材料

分值(分)

评价得分

1

教学态度

20


2

教学内容

20


3

教学能力

20


4

教学效果

20


5

教学资料规范性

20


    得分(100分)


本课程总计得分(100分)